发布时间:2025-12-19 20:08:45 来源:记录信息平台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2025年11月26日电,李玉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国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公开宣判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贿案对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审获法院判处被告人李玉国犯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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